什么是我执呢? 我们死了以后,到地府受审的那个,就是‘我',不是我们的身体去,是‘我'去,‘我',执则有,不执则无,所以,是‘我相'到地府受审,判罪后,到地狱处受苦的,也是‘我',不是我们的身体去受,身体已死了,埋葬了,没有受与不受,只有‘我'去受。地狱罪毕后,投胎时,也是‘我'去投胎,无我,不会入胎,有我,才入胎;或入人胎,入胎后,出生为人,长大后造罪,谁造罪?不是身体造罪,是‘我'造罪。
这是圣一法师所说,这里说'我',执则有,不执则无。问题是怎样才能够放下我执。
不论我们用什么功,必定先从文字般若下手,从文字般若而起行,行起解绝,就是观照般若——照色,色空;照受想行识,受想行识空;五蕴空时,众生亦空,众生空即无生,无生就是佛,就是到了彼岸。
用功至观照般若起现行时,欲罢不能,观照般若得力,即起实相般若,实相,就是我们的佛性,佛性最真实,除了佛性以外,一切都是虚妄,都不真实,都可以舍。
金刚经中,处处显露三般若:‘般若波罗蜜多',是文字般若,‘即非般若波罗蜜多',是观照般若,‘是名般若波罗蜜多',是宝相般若;‘如来说微尘',是文字般若,‘即非微尘',是观照般若,‘是名微尘',是实相般若。
用功至观照般若起现行时,欲罢不能,观照般若得力,即起实相般若,实相,就是我们的佛性,佛性最真实,除了佛性以外,一切都是虚妄,都不真实,都可以舍。
金刚经中,处处显露三般若:‘般若波罗蜜多',是文字般若,‘即非般若波罗蜜多',是观照般若,‘是名般若波罗蜜多',是宝相般若;‘如来说微尘',是文字般若,‘即非微尘',是观照般若,‘是名微尘',是实相般若。
圣一法师所说的“行起解绝”是禅宗修行中的一个重要概念,结合《金刚经》的般若思想,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理解:
1. **文字般若到观照般若的转化**
“文字般若”指经教义理的语言载体,是修行的起点。当通过文字理解般若空性后,需将理论转化为实际修行(“行起”)。此时不再停留于概念分析(“解绝”),而是通过观照(如禅修、念佛、生活觉照)直接体认实相,进入“观照般若”的实证阶段。
2. **超越二元分别的实践**
《金刚经》强调“离四相”(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),而思维理解(“解”)本身仍属分别意识。“行起解绝”意味着在实修中放下对概念的执着,如禅宗所言“说似一物即不中”,通过行动打破知见藩篱,让般若智慧自然显现。
3. **禅宗“不立文字”的体现**
圣一法师作为禅门大德,此语暗合“言语道断,心行处灭”的宗旨。如同“渡河弃舟”,文字如同渡船,到达实证彼岸时需舍离对理论的依赖,所谓“迷时经度,悟时自度”(《六祖坛经》)。
4. **解行关系的辩证统一**
并非否定解悟的价值,而是强调解行需循环进阶。初始依解起行,最终以行证解。如同永嘉玄觉《证道歌》所说:“行亦禅,坐亦禅,语默动静体安然”,此时般若观照已融入日常,无需刻意分别。
**举例**:如同学习游泳,初期需理解动作要领(文字般若),但真正学会必须下水实践(行起),最终游刃有余时不再思考理论(解绝),身体自然具足水性智慧(观照般若)。《金刚经》“应无所住而生其心”的奥义,正需通过这般“行起解绝”方能真切证得。